(转发)南京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南京市第五届中小学教师微课竞赛活动的通知
作者: 教务 | 发布时间: 2018/10/15 12:10:07 | 586次浏览
http://njetc.nje.cn/djzx/tzgg/2018-10-11-3078.aspx(市电教馆网站链接)
各区教育局,江北新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属学校:
为落实教育部《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中数字资源推动教学实践的要求,进一步提高一线教师数字资源的设计、制作与应用能力,推进优质数字资源的共建共享,促进教与学方式的深度变革,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与效益,经研究,决定举办南京市五届中小学教师微课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目的
本次中小学教师微课竞赛活动,旨在促进中小学教师充分利用现代数字技术,编制优质系列教学视频资源,鼓励各级各类学校积极探索特色鲜明、自主研发的创新型教学资源,逐步推动微课资源在教学中的实际应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与效益。
二、参赛对象
全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和各区教师发展中心(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室)的在职教师和教研人员均可参加本次竞赛。本次竞赛采取线上申报和线下评比的方式。2018年10月20日起,参赛人员可以登录“南京市第五届中小学教师微课竞赛”平台上传作品。登录平台与上报作品的方法以市电化教育馆(市教育信息化中心)(以下简称市电教馆)文件为准,有关活动的具体操作要求将以补充通知和专题会议的形式进行布置。
三、竞赛组织
成立南京市第五届中小学教师微课竞赛活动组委会,统筹、指导本次微课竞赛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电教馆,具体负责竞赛活动的组织管理。
各区教育局要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在区电教中心或区教师发展中心确定1名本区竞赛活动的项目负责人,各直属学校也请指定1名项目负责人,方便与组委会办公室联系。请各区、市直属学校于10月20日前填写“南京市第五届中小学教师微课竞赛活动项目负责人及分管领导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4),发送至组委会办公室指定电子邮箱:270996706@qq.com。
四、竞赛管理
1.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对竞赛活动进行统筹规划,在鼓励广大教师自由参赛的同时,按照《教师专业标准》和有关《课程标准》等进行系统设计、任务分解,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系统性学习资源。
2.每个系列微课最少必须包含三个微课视频,且系列视频之间必须围绕一个共同主题,主题必须符合学科特点,具有实用性,并在参赛作品创作说明中详细描述该主题(详见附件3)。每件作品署名最多3人。参赛作品及材料须为本人原创,不得抄袭他人作品侵害他人著作权。如有侵犯他人著作权或不良信息内容,责任自负,取消其参赛资格并通知所在单位。
3.参赛者享有作品的著作权。教师一旦参赛视同授权市教育局及其授权单位享有网络传播权。参赛作品将择优向教师免费开放。
4.竞赛活动以公平、公正、公开、公益为原则,参赛作品的上传、评比都通过网络平台进行,优秀组织奖的产生也是由平台根据规则自动产生。参赛作品上传竞赛平台后,各区、市直属学校组织相关专家在平台上进行评比,并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市级评比。根据市教育局的授权,市电教馆将联合市教研室组织学科教学专家和教育技术专家对各区及市直属学校选送作品进行评审,评选出个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组织奖若干,由市电教馆、市教研室联合颁发获奖证书。微课竞赛说明及流程(详见附件1),微课竞赛评审规则(详见附件2)。
未尽事宜请与竞赛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夏鹏,联系电话:84763549;平台技术支持联系人:赵鹏强,联系电话:18551787619。
4.南京市第五届中小学教师微课竞赛活动项目负责人及分管领导信息登记表
南京市教育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