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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民文明规范“八个不”

作者: 校办 | 发布时间: 2017/7/3 13:07:50 | 631次浏览

根据《南京市市民文明素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宁委办发[2016]52号)、《南京市构筑道德风尚建设高地行动实施方案》(宁文明委[2016]11号)精神,去年8月份以来市文明办在学习借鉴上海、杭州、宿迁等城市做法和经验基础上,广泛组织开展南京市民文明规范的征集宣传活动。经过两轮自下而上的大讨论、社会大调查和向各部门、行业、街道等广泛征集,专家学者、基层群众和媒体从业人员等深入研讨,市委市政府审定提出了南京市民文明规范“八个不”。具体内容包括:

(一)红灯不能闯。出行文明有序,遵守交通规则。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不闯红灯。行人不乱穿马路,不翻越交通护栏。机动车礼让斑马线。

(二)车辆不乱停。各种车辆都要按照规章,在指定地点有序停放。机动车不违章停车,公共自行车、共享单车在规定停车点有序停放,不能占用公共道路,不能妨碍盲道通行。单位、小区内停车,应摆放整齐。

(三)说话不带脏。举止文明,谈吐文雅。言谈有礼,不讲粗话脏话,不恶语伤人。

(四)交谈不喧哗。公共场所不制造噪音。交谈不大声喧哗,轻声细语。在公共场所收听、观看音频、视频文件应使用耳机,接打电话注意控制音量。观看演出、比赛不起哄、不喝倒彩。

(五)垃圾不乱丢。在各种公共场所不随意乱扔垃圾。生活垃圾应当分类投放到垃圾箱。不偷倒建筑垃圾、装修垃圾。不从建筑物、车辆上向外抛撒垃圾及其它废弃物。在景区、街道等开放空间,不乱扔烟头、果皮、纸屑、食物残渣等垃圾及其它废弃物。饭店、商铺不得沿街乱泼污水、倾倒垃圾。

(六)宠物不扰民。饲养动物不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不违规饲养宠物,不养大型犬只。遛狗要拴绳,犬类进电梯要抱起或者牵好狗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宠物的噪声扰邻。宠物的便溺要及时处理,不破坏公共卫生。

(七)违建不可搭。不侵占公共空间,不破坏公共秩序。不在街道两侧、公共场地乱堆乱放、乱搭乱建、摆摊设点、占道经营。不侵占小区公共通道、绿地、地下室、车棚。不在临街建筑物和公共场所的树木、电线杆等设施上晾晒、吊挂物品。

(八)排队不加塞。遵守公共秩序,在购票、上车、就诊、办理手续等需要排队时,要有序排队。排队时保持适当距离,不紧贴他人。办理事务时,主动在一米线外等候。排队时间较长时,要保持耐心和理性,不加塞、不插队、不闹事。车辆不随意变道、加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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