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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南京市第十期“个人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教科 | 发布时间: 2017/3/30 10:03:47 | 406次浏览

各区教科室(所)、各中小学校、各幼儿园:

南京市第十期个人课题申报工作将于20173月正式开始。为进一步提升个人课题的研究质量,第十期个人课题研究时间仍为两年,采取逐级匿名评审、择优立项的方式。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程序通知如下:

1.校级个人课题申报、评审

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教师于331——421日进行网上申报 个人课题(详见:南京市第十期个人课题网上申报操作流程),申报成功后,打印《申报表一》、《申报表二》,并上交学校教科室。学校教科室根据课题的问题性、针对性、科学性、操作性等要求组织校级评审、推荐工作。

2.区级个人课题申报、评审

各区教科室(所)于428——510日评审个人课题,遴选出区级优秀的个人课题,并将区级优秀个人课题电子目录上报市教科所教师发展研究室,各区上报课题的具体数目见附录。市直属学校教科室组织专家遴选出本校优秀的个人课题,并将本校的优秀个人课题电子表格上报市教科所教师发展研究室,各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上报课题的具体数目见附录。邮箱地址:njjyky2008@126.com njsjykxyjs@163.com,发送邮件截止时间516日。

3.市级个人课题申报、评审、立项

市教科所将于516——731日进行市级个人课题匿名评审,并于731日前在网上公布结果。今年全部采取电子化评审,市教科所不再收取纸质稿。

根据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的要求,一位老师不能同时研究两个市级“个人课题”,已经立项的市级第九期个人课题主持人无需再次申请。

市级第十期个人课题不收取任何评审、立项费用。

请申报教师在4月24日12:00前将申报表(纸质、电子稿)交给邓红燕。

南京市教科所

南京市板桥中学

2017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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