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板桥中学校服采购方案及流程
暨南京市板桥中学校服选用管理办法
作者: 陈忠良 | 发布时间: 2023/7/31 10:32:27 | 444次浏览
根据《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校服选用管理,规范校服采购流程,保障全体中小学生合法权益,结合我校的自身特点,特制定权责明确、运行有效、执行有力、管理科学的校服采购内部控制制度。
一、校服采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毛海玲
副组长:江克兵、裴伟旭、刘春书、李祥彬、戴喜年
职责:
校服采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校服采购内控制度建设、实施和评价工作。充分发挥内部控制和监督的相互作用,形成监管合力,优化监督效果确保内部控制覆盖校服采购、管理工作的决策、执行和监督的全过程。
1. 学校集体决策
1.1每年秋季开学前,将校服采购纳入“三重一大”事项,在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决策。
1.2按照校服着装规范和管理要求,合理确定选用需求(包括款式、套数、件数、价格区间等),制定工作方案,启动征集校服设计及采购意向。
1.3校服采购每3年一个时段(初中阶段、高中阶段),分时段在起始年级采购。毕业年级不组织采购校服。
二、校服采购管理工作小组及职责
1.校服设计、评选组
组长:毛海玲
组员:初一年级部主任、高一年级部主任、家长代表、学生代表。
职责:
成立由学校代表、家长委员会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与社会专家代表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负责选用、采购、监督等工作,其中学生和家长代表占比不得低于80%。
1.1确定校服设计评委名单7人:学校代表1人、教师代表2人、家长代表2人、学生代表2人。
1.2确定校服样品评委名单25人:学校代表1人、教师代表1人、家委会代表2人、学生和家长代表21人。
1.3征集采购意向:(1)按照自愿原则广泛征求家长意见,确定是否选用校服(确定选用校服应征得2/3以上家长同意);(2)确定是否选用新款校服(确定选用新款校服应征得1/2以上家长同意)备注:家长领通知书时填写
1.4接受家长委员会书面委托校服采购。
1.5评委产生办法:学校和教师代表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决策选取,家长代表由家委会推选,学生代表由年级部根据报名学生名单进行抽取。
2.招投标管理组
组长:李祥彬
组员:卞明 傅娟
职责:
2.1根据设计、评选组要求编制并发布设计邀请公告。
2.2根据设计、评选组选中的设计,编制招标采购文件,发布采购需求。
2.2.1确定校服采购方案,以多种方式公开发布,并向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备。
2.2.2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校服招标的,按公开招标流程发布相关信息。
2.3公示采购结果
2.3.1招标结束后,学校通过多种方式对拟确定的校服供货企业名称、款式、质量标准及检测项目、采购价格、采购流程、服务年限、售后服务和意见反馈渠道等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2.3.2公示期间无异议,或相关反映问题得到有效处理,方可签订合同。
2.4 签订采购合同
由学校与供货企业签订采购合同,不得委托家长委员会签订校服采购合同,不得委托家长委员会代收取校服费用。
2.5 资料存档备案
2.5.1采购结束后,将采购各环节相关资料(如会议纪要、检测报告、投诉处理、视频、照片等)存档备查。
2.5.2及时向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采购合同,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监督。
3.监督服务组
组长:江克兵
组员:潘月光、各班主任
职责:
3.1制定中小学生校服着装规范和管理要求
3.2 售后服务监督
3.2.1采购结束后,对接中标公司,及时公示质检报告和售后服务相关事项,督促供货企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做好售后服务。
3.2.2要求中标企业建立校服服务体系,提供相对固定的 购买渠道,备足货源,方便学生家长及时购买、调换、补缺。建立校服评价反馈机制。
3.2.3定期开展校服质量及服务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及时反馈给校服企业,对校服质量及服务满意度不高的供货企业,经核实确系供应商责任,可对供货企业进行约谈,促其提升质量及服务水平;供货企业的校服及服务质量的满意度测评结果,作为是否续签合同的依据,也作为今后采购评标的依据。
3.3履约验收。 加强对中标人的履约管理,并及时进行验收。家长在收到校服后,负责进行初步检查验收,并将结果及时反馈学校,学校要组织抽验。将一定数量的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二次检验。检验费由学校承担,在学校公用经费或区教育局专项业务费中列支,不得向家长收取。
三、采购业务流程
本制度自 2023年 7月 10日起施行。
南京市板桥中学
2023.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