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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板桥中学学生春季研学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作者: 汤宇文 | 发布时间: 2025/4/11 15:09:56 | 165次浏览

江苏顺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  南京市板桥中学  (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 南京市板桥中学学生春季研学服务项目 (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南京市板桥中学学生春季研学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JSSYZB-2025-012

3.预算金额:19.5万元

4.最高限价:

标段一最高限价:7.5万元

标段二最高限价:12万元

5.单价限价:

标段一最高限价:100元/人

标段二最高限价:100元/人

6.采购需求:本项目为南京市板桥中学学生春季研学服务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

标段一:服务对象为初中部学生,17个班级,学生总人数约为750人,每个班级随行两位老师。

标段二:服务对象为高中部学生,31个班级,学生总人数约为1200人,每个班级随行两位老师。

供应商可参与一个或多个标段投标,但不可兼中兼得。本项目按标段一、标段二的顺序进行评审,标段一的第一成交候选人只参与标段二的评审不参与排序,不再作为标段二的成交候选人。

7.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

注:以上(2)—(5)在资格审查环节只需提供相应条件的资格承诺函,不需提供证明材料,具体详见第六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四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4月12日至2025年4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线上获取,在上述时间内电话联系邮箱(1025832284@qq.com)发送。投标人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向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材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的营业执照、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每标段服务费100元,售后不退。

报名如有问题请联系:15062249649。

四、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在法定媒体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五、提交响应文件时间:

时间:2025年4月21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凤汇大道16号新天时研发楼2层203室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时间、地点: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如果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和采购单位联系人沟通。

2.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南京市板桥中学 

项目负责人:汤主任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江苏顺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凤汇大道 16 号新天时研发楼2层203室

联系人:徐工    电话:15062249649

3.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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